为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开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件》)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
《条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布局、选址、技术工艺和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企业应根据进场建筑垃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装备,生产适宜的再生材料和资源化利用产品。其中,进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不应低于95%,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固体废物应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对于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品生产中产生的废料和粉尘等次生固体废弃物,鼓励企业全部回收利用。
《办法》指出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请公告的条件和撤销申请公告资格的情况。其中还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
据了解,当前我国每年产生建筑垃圾超过15亿吨。中国环联曾发表调查报告预测,到2020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或将突破30亿吨,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