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我国磷化工第一大省,磷化工产生的工业固废磷石膏的年产生量,位居全国首位,对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我省3次因磷石膏问题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内容包括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足,部分地方磷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等。湖北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推进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正稳步提升。
襄阳磷矿资源总量居全国第四,每年产生磷石膏约350万吨。就在上月,襄阳市汉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磷石膏生产的建筑石膏粉、轻质抹灰石膏砂浆等产品,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一天的产量能消耗700吨磷石膏。
湖北汉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长新:“计划在三年之内,我们计划再要上一套或者两条生产线,最后达到我们年处理襄阳市磷石膏100万吨的生产能力。”
目前,全省磷石膏堆存近3亿吨,而用磷石膏作为建筑材料,是磷石膏综合利用的主要办法,以往由于缺乏权威标准,产品无法进入政府推荐建材产品目录,也无法获取客户对产品的信任。企业销路的打开,得益于磷石膏产品标准的制定,就在上个月,《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暂行技术规程》通过专家评审阶段,推动湖北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从35.8%提升至50%。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从磷矿的开采,到磷化工产品的生产,一直到先进工艺的技术推广,以及磷石膏的综合治理,都做出了系统的安排。同时我们还跟相邻省份开展合作,推动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通过综合利用消解存量的同时,还要控制磷石膏增量。今年,湖北将出台《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其他固体废物”范围的决定》,对于磷石膏的产生征收环境保护税;同时,湖北在今年将实行磷矿的开采量和磷石膏的产生量挂钩政策,激励企业提高磷石膏利用率。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从资源配置上采取将优质磷资源配置给优质磷化工企业,推动磷矿向磷化工龙头企业集中,向高端产能积聚。”
如何实现监管?今年起,襄阳市就完成对全市13家磷化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利用率低、污染过高的企业,将不允许继续生产。在这样的监管之下,去年9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襄阳市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就新投入3300万元新修建应急收集池、降湿除尘系统,实现了全天候不扬尘、磷石膏渗滤液全回收。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永年:“在项目审批前,与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衔接。在审批过程中,同步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要求副产磷石膏建设项目生产区域、磷石膏暂存场满足一般工业固废堆存技术条件。”
除了经济杠杆,还有法治手段。今年3月,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一审,这是全国首部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磷石膏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天忠:“设立这个条例,全省实行磷矿石开采的总量控制。把磷矿资源的配置,向利用比较好的优质企业倾斜,达到产生磷石膏和利用磷石膏动态平衡的目标。对于磷石膏污染防治不力、利用率过低的市州人民政府,要进行约谈,推动我们磷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